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:《关于促进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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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
发布背景:近年来,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,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大量应用,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。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,新能源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问题。为深入贯彻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》有关部署,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,促进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,提出《指导意见》。

主要目标:到2025年,集中式风电场、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,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,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。到2030年,风电、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,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,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,标准规范更加完善,风电、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形成一批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。

重点任务:1)大力推进绿色设计;2)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;3)完善设备回收体系;4)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;5)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;6)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。

保障措施1)加大技术研发力度;2)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。3)健全标准规范体系;4)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。其中,关于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方面,不仅提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,加强对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,依法落实节能节水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。

原文件链接:

https://www.ndrc.gov.cn/xxgk/zcfb/tz/202308/t20230817_1359879.html?from=qcc